(1)《草原与草业》来稿要论点明确,数据可靠,论证严谨,文字简炼;
(2)《草原与草业》按下列顺序行文:题名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单位(地址、邮政编码)、中文摘要(100-300字符)、关键词、正文、参考文献[主责任者.文献题名.刊名,年,卷(期):起止页码.如果是专著、论文集、学位论文、报告还需要出版地:出版者,出版年.起止页码(任选).];
(3)《草原与草业》需使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(如公顷、千克等);
(4)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,如“1”,“2.1”,“3.1.2”;
(5)本刊对采用稿件有文字删改权,凡不愿改动者,请来稿时予以说明。如稿件投寄后三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者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